一、申报条件:
对科创区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所在企业年度贡献(主体税收)区级留存部分达到20万及以上;或者所在企业年度贡献(主体税收)区级留存部分达到5万,且第二年年度贡献区级留存部分增幅50%以上。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指在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3年内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具有较高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市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最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并在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发明人;在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专业技术领域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绵阳市专业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员。
(三)高技能拔尖人才。在工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为省、市技术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代表绵阳市参加国内外重大评奖或技能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具有高超技艺的行业领军人员。
(四)社会科学拔尖人才。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突出,或在研究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社会科学友谊成果奖励的最主要完成人或被市内外同行公认在学术研究方面起着重要带头作用的知名专家。
(五)在其他专业领域或专业技术岗位中有特殊才能,专业技能水平高,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技绝招,参加国家、省技能竞赛或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特殊人才。
二、补助标准及方式:
经区党工委管委会颁发证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备注:以上人才以对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为主要依据,已享受前3类高层次人才奖励的人员,在党政群机关及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工作,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在政策奖励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
(一)《科创区高端人才奖励申报表》,要求:准确填写申报日期、在指定位置加盖鲜章;
(二)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缴纳证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申报人的个人所得税),要求: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查看原件、票据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有编码);
(三)突出贡献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相关证书、推荐材料等)。
联系人:刘静
电话号码:0816-6900388 15281175311
邮箱:541450680@qq.com